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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学校: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管理,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稳定事故,确保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为全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根据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通知》(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4〕1号) 及区综治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我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月10日。
二、整治内容
1.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体系。
2.学校要按照省、市规定聘用合格保安,督促保安服务企业按照聘用合同提供良好服务,学校要加强聘用保安的管理。
3.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检查学校各项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齐全并经常开展演练评估,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把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排查重点,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为内容,认真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
5.加快我区校车安全工程工作进度,检查学生接送车辆是否符合过渡期安全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6.配齐校园警务室(保安值班室)防范器材。
7.对照国家标准 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完善技术防范设施,不断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8.深入排查、严厉打击侵犯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9.整治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的出租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音像书刊点、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经营的商业摊点。
10.排查和调解学校内部和涉及学校的各类矛盾纠纷。
11.排查学校周边重点人员,防止发生此类人员伤害学生人身安全。
12.整治其他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秩序的重点、难点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整治方法
1.由各学校(幼儿园)自行开展调查摸底,并积极开展内部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
2.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要加大力度、集中力量整治难点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
3.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各项教育和防范工作,协调解决学校相关矛盾纠纷。要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整改安全隐患,提高防范能力。
四、工作总结
整治工作结束后,请区各学校于5月20日前将工作小结报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计财科。联系人:戚志宏,联系电话:86909619,电子信箱:qzh777777@163.com。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