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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司法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计划
今年以来,天宁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重大项目突破年”,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力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的实现,遵循公正严格执法、司法为民惠民,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社会和民生的能力,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天宁区司法局被市委表彰为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承办组织工作第二批先进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六五”普法推进现场会、“法润常州春风行动”启动仪式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推进会相继在天宁区召开,被市局申报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一、围绕中心、保障民生,创新法律服务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适应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的实际需求,创新发展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8月份,全区7家律师事务所、5家法律服务所,87名律师、3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183家,参与刑事辩护与代理132件,民事及经济诉讼案件诉讼代理884件,非诉讼法律事务95件,业务收费1631.28万余元,上报税金152.97万元。截止10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9件,共接待来电求助电话1015次、来访人员534批次,609人次,其中农民工501人次。
1、购买法律服务初显成效。在全市率先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区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的报告,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并实施《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政府法律顾问、社区(村)法律顾问、办理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事务、参与重大事件的处理以及群体性纠纷的化解4类项目列入第一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并下发《天宁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天宁区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确立了制度和物质保障。
2、扎实服务经济发展。一是调整成立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区制定出台《天宁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团共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各类决策法律意见和建议30余条,审议各类合同40余份,起草合同3份。在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帮助下,全区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常武所参与轨道交通文化宫站征收工作、常辉所组团服务天宁区企业新三板上市、永创律师事务所化解企业欠薪纠纷群体性案件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二是天宁公证处通过深入开展“公证服务提升年”等活动,加强公证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配合城区改造中心工作,进行征收执行、外围评估、现场监督、征收项目房屋继承权等公证服务。1-10月,共办结各类公证342件。
3、着力服务民生保障。一是对接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深入推进律师进社区,服务内容凸显惠民特色。组织召开天宁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天宁区律师进社区(村)工作的通知》,为全区社区(村)配齐89名律师,制定《天宁区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实施律师服务质量绩效评价。截止9月底,全区各社区(村)律师服务站(室)共接待群众、职工咨询970余人次,直接或间接解决疑难纠纷630余起,共举办法制讲座36余场,发放“律师进社区(村)”服务手册1000余份。二是继续巩固和深化“15分钟法律援助圈”,扩展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的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维权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全区12个法律援助代办点、83个联络点,困难群众的受惠面进一步扩大。截止10月底,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1000余起,移送法律援助案件90件。完善弱势群体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机制和援调对接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合作,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法律翻译费由公安机关承担和开展公调对接达成一致。三是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服务平台、信息化网络平台两位一体建设,提升法律窗口为民服务水平。开通区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轮流值班,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积极落实《江苏省政法机关执法为民公开承诺》,法律援助、公证处、矛盾调处中心等窗口行业落实休息日值班。天宁公证处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公证九项惠民服务”承诺,完善受理群众急办事项制度、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等便民措施。
二、依法行政、规范监管,做好平安建设
围绕平安稳定的基本要求,深化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的重要任务,立足职能、大力推进。截止2014年9月底,全区各级调解组织接待群众2612批次5265人,组织排查1796次,受理案件1898件,调解1898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97件,成功率99.8%。劝阻群体性上访5批 189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5件,无“民转刑”案件发生。目前,我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66名,解矫517名。截止10月底,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有244名,未发生因社区服刑人因监管不到位发生重新犯罪;刑释解教人员接收96人,衔接率、帮教率均为100%;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94人,其中7个安置帮教基地安置53人,安置率达97.9%。
1、促进两级调处中心优化发展,加快区、街道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进程,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效。继续完善已经建立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物业管理、征收、城管(环保)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为天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天宁区法院调解工作室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网格化管理机制,细化网格单元及责任,确保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100%。依托天宁区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加强与平台指挥中心的联系,及时完成分流指派的工作任务,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全面分析研判六类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在全市首先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召开天宁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发挥群众团体的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管理,推动人民调解机制创新和队伍教育培训,维护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构建信息联通、资源共享、互利互赢的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专职调解员的比例。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980人,其中专职137人,由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专职人员66人,政府购买服务比例达到48.2%。
3、完成近200平米天宁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提档升级,打造特殊人群教育矫正、服务管理的实战工作平台,突出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和集中宣告的特色。设立心理咨询专家工作室,探索科学的教育矫治模式。不断提高矫正质量,开展专题教育,进行专项排查。在全国两会、亚青会、南京青奥会期间,共落实专项排查3次。联合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开展“从我做起,遵纪守法”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期间的“文明出行,你我同行”巡回教育。加强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对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今年,共组织专职社工业务培训3次,召开社区矫正专题例会5次,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2次。严格监管审批管理、定位管控、考核奖惩等重点执法环节,将社区矫正人员100%纳入移动定位监管。今年,对3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告处分,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提出收监执行。
4、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确保无缝对接;强化对重点高危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完善同公安、社区的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作用,加强与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通过落实低保、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措施,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对28名生活困难的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和慰问,结对社区帮助困难7人。联合青龙街道司法所发起“大爱无限,扶危救助”活动,对患病社区服刑人员沈某捐款4500元。
三、坚持创新、突出重点,推进法治建设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新工作理念,健全普法教育机制,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推动“六五”普法工作取得更大实效,提升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
1、制定2014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调整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2014年全区法制宣传的重点、目标任务和组织领导机构。重新调整建立了全区“六五”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同时建立了天宁区社区、村“六五”普法工作联络员队伍。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进社区(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社区、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全方位开展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普法惠民村村行”活动。联合区有关单位、街道先后在艾贝服饰、人民家园社区等地举办现场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区法宣办组织征订法制宣传教育挂图98套赠送全区各村、社区。全区6个街道、各有关单位(部门)共计组织了21场大型法治广场宣传活动,分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4000余份。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提高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联合人社局举办了全区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讲座,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三是保护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的法律顾问分别在所辖社区开展了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等各类讲座31次。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了大型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各街道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青龙街道组织专门配备送法宣传车辆,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雕庄街道用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放农民工学法宣传标语,在农民工聚居社区(村委)广泛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活动期间,全区共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20余条(幅),举办法律咨询、法制讲座8场(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法治文化宣传品等普法资料2100多份。
3、应时、应地、应人、应势地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继续提升和完善青龙街道彩虹城社区法治驿站、新丰苑社区和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筹建青龙街道青少年普法乐园和兰陵街道浦北社区普法家园。依托“社区天天乐”活动平台,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和普法知识活动。结合“常人尚学·悦读生活”活动,开展“法律书籍进社区”活动。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载体,开通了天宁区司法行政微信、微博在线,创作拍摄常州市首部反邪教的法治微电影《回归》。继续在全区开展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今年又有5个社区创建成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7个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
四、改进作风、坚定信念,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
1、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四查四治三提升”,聚焦解决“四风”问题,注重超前谋划、强化领导带头、突出为民特色,坚持统筹协调、从严从实、善始善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围绕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问政、问效,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司法局在第二阶段推进会上曾做交流发言。10月底,区司法局较好地完成了各环节任务,为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作风保证。
2、加强党建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通过作风转变带动效能提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基层调查研究常态化,领导干部定期到司法所、社区走访调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掌握基层实情。加强学习实践,提升队伍素质,全员参加司法行政系统首次职业培训考试。开展党员义工活动,局机关全体党员全部注册加入“尤辉志愿者服务团队”。推进文明创建,申报2013—2015年度常州市天宁区文明标兵,实现在10年间连续5届获得区文明标兵的好成绩。申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以优异的成绩更好地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明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方略,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提升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统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
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五大体系和六大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法治体系、法治国家的构建打好基础,奠定基石。贯彻落实《决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新要求,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决定》“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贯彻落实《决定》“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新要求,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帮助群众表达诉求,协商沟通,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 以建设“四个全覆盖”体系为重点,推进项目化实施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以推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的作用,扩大人民调解阵地。利用区百名调解专家库、心理咨询师专家库等优势,提升区、街道两级调处中心和专业调解组织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与区社会治理联运平台的信息互通,把区调处中心信息化工作做精、做实,及时发现和处置矛盾纠纷。根据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建好用好社区(村)司法行政服务站,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在社区(村)设立司法站。
(二)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以促进群众依法办事为着力点,进一步扩大在全市率先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先发优势,深化律师进社区为民服务实效,继续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推进全区尽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网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政府法律服务团的“法律智囊团”的作用,为重大合同的签订、涉法事件的处理严格把关,为政府宏观调控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施行提供法律咨询;组织律师为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继续加强天宁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十五分钟法律援助工作圈”工作机制,确保各站点规范、高效运行。加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在天宁劳动仲裁委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尝试每周固定值班制度,保证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定增长。
(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提升执法能力, 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规范执法活动。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二个流程一个办法”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要求,扎实做好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和其他安全问题。进一步抓好在职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工作水平。推进矫正文化建设,丰富教育矫正理念、内涵、形式、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法制宣传全覆盖。加强督促和指导,强化组织体系,为迎接省、市“六五”普法终期工作检查考核做好准备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建青龙苑社区、浦北新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继续组织开展区级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创新方法,开展阶段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 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为保障,推进各项建设不断深入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要从严治党管党,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的要求,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新起点,努力拓展活动成效、巩固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根本转变。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筑牢公正严格执法、严格依法行政的理念。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以“司法为民”为重点,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社会民生的能力,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单位。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对律师党建工作的引领,全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实际效果和持久动力。
天宁区司法局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