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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司法所、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天宁公证处、局机关各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化法治建设的精神,不断加大全区法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法治天宁建设,切实扭转我区司法行政部门法治满意度落后局面,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创建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集中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天宁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提高法治建设满意度为目的、以法治建设实绩为基础、以媒体宣传为手段,向公众广泛深入介绍我区近年来法治建设成效,进一步凝聚全区干部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区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整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各种宣传资源,对法治天宁建设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充分展示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民自觉守法、全社会依法办事的理念和形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天宁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在全社会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烈氛围。到2014年底,群众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建设满意度不低于90%。
三、行动时间
集中行动从现在起至12月20日结束。
四、主要任务
一是全力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的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新成立的天宁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不断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完善调解机制,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法治维稳,依法治闹”理念,从严从快查处涉稳违法行为;克服和纠正突破法律底线、牺牲法治原则化解矛盾纠纷问题的一些做法,有序把涉法涉诉纠纷纳入到法治渠道加以解决。(责任部门:各街道司法所、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处科室)
二是落实惠民实事,密切干群关系。大力宣传并推进 “法律进社区”等法治惠民工程,重点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反映热烈的问题,依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各街道司法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服务好辖区内星级企业、重点项目和人民群众。进一步深入推进“十五分钟法律援助圈”,10月底前组织召开1次座谈会,进一步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工作,为社区居民、职工群众提供顺畅、便利、优质的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各街道司法所、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处科室)
三是依法公开信息,主动接受评议。利用天宁普法网等网站媒介,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窗口服务单位要依法全面公开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全部公示到位。各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办事指南手册,主动为群众办事提供各种便利。及时征求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回应群众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各街道司法所、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天宁公证处、局机关各处科室)
四是集中优势资源,营造宣传氛围。各街道司法所要以青果巷征收改造、路桥市场综合整治、时尚莱迪征收搬迁等重大项目取得的成绩为切入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我区落实“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的成效,宣传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宣传履行监管职能维护群众权益的成效,宣传秉公执法维护稳定的成效。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继续提升和完善青龙街道彩虹城社区法治驿站、新丰苑社区法治微电影工作室和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加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力度。做优天宁普法网、天宁司法行政在线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编发法制宣传手机短信,发挥社区、楼宇、广场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作用,实现“立体化”普法格局。各街道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社会知晓率。(责任部门:各街道司法所、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处科室)
五是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监管。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所有从事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不发生因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有缺陷,执法态度粗暴等原因引发的违法违纪事件和群众投诉。(责任部门:各街道司法所、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处科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集中推进。成立天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切实把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集中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抓早、抓紧、抓好,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健全机制。要严格落实法治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各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程序完备、监督有力、查究有位的责任体系机制,全面提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提升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注重舆论引导和宣传,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加强与媒体交流合作,广泛应用网络、论坛、博客、微信等新兴媒介,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治天宁建设目的意义、任务措施等,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群众信仰法治、崇尚法律、自觉维护法治天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街道司法所和局机关各处科室、中心要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严格督查通报,建立问责机制,启动问责程序,确保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掀起推进法治天宁建设的高潮。区法治办将把本次集中行动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范畴,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法治建设满意度再次下降或提升不力的街道、部门将予以通报。请各街道司法所和局机关各处科室、中心于12月15日前将集中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区综合科。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201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