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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14年市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常发改〔2014〕147号、常财农〔2014〕73号)文件精神,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全区拟实施项目进行了认真踏看,通过筛选,计划实施“雕庄街道中村牛尾巴河整治工程”、“青龙街道高士村委典前村环境整治工程”两个项目。雕庄街道中村牛尾巴河整治工程计划投资45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申请市财政资金20万元;青龙街道高士村委典前村环境整治工程计划投资50万元,自筹资金30万元,申请市财政资金20万元,特此上报,请予审批。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4年7月5日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