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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依据《常州市市级机关公务人员平时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各科室科长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平时绩效考核,以本科室承担的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绩”和“勤”。“绩”,主要指工作人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难度和效率;“勤”,主要指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表现、工作学习出勤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平时绩效考核主要采取平时纪实、半年考评、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
(一)平时工作
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和领导安排的工作,每季初制定个人季度工作计划,每季末对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进度描述和小结,并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绩效考核登记表( 季度)》,在分管领导对个人季度工作情况进行评鉴后交局综合科备案。
(二)半年考评
每年7月初,根据工作人员平时“绩”和“勤”的表现,按“好、较好、合格、较差”标准评估并报人社局。平时绩效考核评估为“好”和“较好”的人数分别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平时绩效考核评估一般应为“较好”及以上,平时绩效考核评估为“较差”的人员,年度考核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称职(优良)”。
“好”的标准:承担工作数量多、工作难度大;工作效率高、效果好、质量高;精通业务,善于创新;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较好”的标准:
承担工作数量较多,工作有一定难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质量较好;业务熟悉,工作有一定创新与突破;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合格”的标准:
按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较差”的标准:
1、工作无计划,承担工作任务数量严重不足;
2、因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出现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4、有被主管部门或特邀监督员明察暗访发现或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等问题;
5、发生上班玩游戏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6、半年内发生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及以上;
7、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8、拒绝参加平时绩效考核;
9、其它可评估为“较差”的。
(三)定期抽查
由局考核办对工作人员平时纪实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对工作人员纪实填写、完成工作任务、出勤等情况进行检查。每次定期抽查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管理
(一)成立局考核工作小组,由贺兴良任组长,吴静、杨敏、姚文英为成员,考核工作小组下设考核办,考核办设在局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被考核人必须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平时绩效考核登记表,对不认真填写登记表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二个季度不填写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绩效评价与奖惩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百分制评估的办法,平时工作考核占60%,定期抽查占20%,局长办公会议评定占20%。
附:《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绩效考核登记表( 季度)》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3月20日
工作人员平时绩效考核登记表( 季)
姓 名
从事或分管工作
出勤(天)
请事假(天)
每季工
作
小
结
主
要
工
完
成
情
况
存及
在原
问因
题
分管领导
评鉴意见
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