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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84号)文件精神,为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拟实施兰陵街道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现由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报贵委审批。
一、项目内容
项目选址位于天宁区兰陵街道,东侧和北侧为规划道路,西侧和南侧均为乾盛兰庭。用地面积2301平方米,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手续。新建社区综合治理服务中心3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4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608平方米;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二、项目功能
项目包括警务室、居民纠纷调解室、社区治安监控室、治安巡逻队工作室、社区残疾人服务用房、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室、110联动室、公共安全监管服务室、档案室、资料室、调解室等。
三、投资概算
该项目匡算投资约10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需 923.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约需79.5万元,其它费用约需70万元。
四、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原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位于兰陵电影院东侧房屋拆迁补偿款757万元,不足部分由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五、实施计划
工程拟从2014年8月开始实施,于2015年12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兰陵街道社区服务的功能,对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现就该项目建议书向贵委提出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月7日
(联系人:郑蓓;联系电话:8669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