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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天宁区民政局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邮编:213004,电话(传真):0519-88109311。
一、概述
200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审查工作。二是建章立制,扎实开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编制了《天宁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天宁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三是积极探索,制定措施。在充分吸取和多方借鉴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方式,拟定了《天宁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试行)》、《天宁区民政局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天宁区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四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动态信息42条;业务工作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该项工作工作量比较大,又没有成立专门相关科室,导致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争取以公文形式下发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四是落实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