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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农工办“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立场为主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纠正和堵塞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中的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坚决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处置中的营私舞弊、获取私利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工作措施
(一)会同相关部门,对近年开展的“三资”清理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促进村级“三资”信息全部纳入监管运行平台,并实现正常化运作。
(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完善财务收支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开支审批、收支结报、票据使用、债权债务监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账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制度。村集体经营、出租、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资产拆迁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收款时,应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或相关税务发票。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多头存款和私设小金库以及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支出款项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审批。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明确开支的项目、内容、标准和程序,完善非生产性开支定额限额制度。全面推行村级公务零接待,规范商务接待。
(三)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健全完善资产清查、资产登记、资产处置、集体资产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合同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台账,并及时录入农村集体 “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简称)信息管理网络。对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集体资产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文本必须内容齐全、格式规范、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双方签字后,提交街道财政科鉴证备案。规范村集体投资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制度。对集体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街道统一组织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项目,也必须在三方以上(含三方)公开议标的情况下,经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书面合同,报街道财务科鉴证备案。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出租、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规范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集体资源登记台账,对集体资源名称、类型、数量,要做到账物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内部监管。一是要实行民主决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的分配使用、“三资”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购置和处置重大集体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等,都要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决策。二是要坚持民主理财。集体所有支出要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三是要实行财务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三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监督。
(二)强化管理监督。街道财务科是“三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村财务预决算方案和重大“三资”管理使用事项要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前须事先报街道财务科审核通过,街道财务科要提高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完善或补办手续,对违法违规的要予以纠正。
(三)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农工、财政、审计、民政部门要强化对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审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审计,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8月下旬)。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梳理分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所涉及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症结,制定工作方案。
(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9月底前)。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和工作步骤,部署和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高,迎接督查(10月上旬)。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评级,将总结材料上报,迎接督查组的督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