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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农业局惠农物资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查处惠农物资资金违规行为,重点摸清2012年以来国家、省及市级农业政策性补贴和防灾减灾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物资资金等问题,健全和规范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重点检查台账建立情况,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配套资金是否到位等。
2.农机购置补贴重点检查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
3.渔业油价补助重点检查渔业油价补贴补助对象、补助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用油量测算是否准确,申请、审核、公示制度是否认真落实到位,基础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到位等。
4.农业减灾防灾补助重点检查补助对象确定情况,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是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到位等。
二、推进措施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条线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大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力度。
1.自查自纠。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各街道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区农业局各相关科室分级清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在清理资金的基础上,以各街道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2.督促抽查。区农业局会同区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赴各街道开展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农民群众,直接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治理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3.整改落实。各街道和区农业局各相关科室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区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街道于9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区农业局。
4.总结提高。区农业局在汇总街道情况、重点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惠农物资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惠农物资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区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8月下旬)。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梳理分析专项治理所涉及问题的基本情况和症结,制定工作方案。
(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9月底前)。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和工作步骤,部署和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总结提高,迎接督查(10月上旬)。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评级,将总结材料上报,迎接督查组的督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