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各街道、局各科室:
2013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统计中心工作,以转变法制工作理念为前提,以强化法制建设为根本,以创新法制服务载体为动力,切实提高统计法制建设水平,为全区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普法宣传,服务调查对象
1、抓法制宣传进调查对象。充分运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宣传折页、宣传卡片等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运用现代媒体、悬挂标语、宣传栏等不同形式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
2、抓法制宣传达社会公众。以12.4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社区活动等为契机,抓住第三次经济普查、国家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条例出台等时机,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3、抓法制宣传进党政课堂。在各级党政干部中宣传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强化统计法律意识,与组织部宣传部协同配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党政干部日常培训内容之一。
二、加强执法指导,服务基础建设
4、开展统计监审。以查处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重点,由各专业科室依据需要组织实施,法制上配合。同时,搭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把法制宣传贯穿到统计监审过程中,做到既执法又普法,既检查又指导。
5、开展统计督查。2013年是全市开展统计督查工作第三轮的第二年,按照督查计划,继续开展对街道的统计督查。
6、开展专项检查。依据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安排,切实开展专项检查。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三合一”行政执法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建立和推进柔性执法、重大案件回访等制度。
8、加强行政指导。建立行政指导制度,把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服务法制保障
9、开展法制培训。一方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及区法制部门的培训;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包括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以及执法检查的示范观摩。
10、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把抓案卷质量作为检验统计立案程序的重要环节,局法制负责人应做好统计案卷的制作工作,做到严谨规范。
1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计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法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四、加强课题研究,服务执法需求
12、加强对联网直报条件下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的研究。着重研究企业出现少报、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的新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13、加强对街道统计督查工作的研究。着力研究和探索联网直报条件下做好统计督查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2013年5月13日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2013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2013年全区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强化依法统计工作,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现将2013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任务下达如下:
一、统计督查
根据督查规划,今年是新一轮统计督查的第二年,今年的督查重点是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市局督查单位:茶山街道;区局督查单位:雕庄街道。
二、统计监审
区局各专业(工业、贸易、能源、投资、社会事业、重点服务业)监审单位原则上不少于6家,由各专业组织实施,法制上配合。街道统计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要积极配合局各专业开展监审活动,各专业根据需要确定人选。
各街道各专业科室要把统计监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对待,做到统一计划、突出重点、上下结合、协调行动、规范操作,通过统计监审宣传依法统计,沟通工作关系,了解企业情况,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和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在监审中要充分发挥专业科室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作用,做到“全员执法”、“全员普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依法对违反“四条红线”、故意弄虚作假、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案件数不少于1件。
四、专项检查
(1)开展“三上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重点了解全区“三上企业”承担的经常性政府具体调查任务,对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统计队伍建设,提高持证上岗率,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
(2)开展集聚区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专项检查。针对服务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主要目标是“查机构、建台账、见人员、报数据”。
五、相关要求
1、一个单位本年度内原则上不能重复(包括专业交叉)监审、督查。
2、各街道、局各专业科室于6月10号前将监审单位名单及实施计划报局法制负责人处。
附件2
天宁区2013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13年是全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是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关注和依法统计观念,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区、各街道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工作契机,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现就2013年统计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校、文笔塔讲坛、中心组学习的内容,着重宣传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计法》的“三个不得”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举办统计法律知识学习讲座。坚持统计普法教育同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将组织区、街道统计人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交流、座谈、讨论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大家依法行政、开展统计服务和进行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结合“四大工程”实施,对所有新增加的企业单位,坚持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与普法过程合二为一。紧密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加强对“三上”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宣传,坚持发放《统计教育事务告知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可靠性。
四、结合重点工作搞好法制宣传。以第三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将普法宣传和统计法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宣传折页、宣传卡片等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程度。
五、创新统计法制宣传形式。结合统计监审、统计督查和专项检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强化法制宣传功能。各街道、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六、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做好统计法制宣传骨干配备和培训工作,确保各街道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灵活教学、专题研讨。
七、利用重大节点抓好法制宣传。充分依托“12·4”全国宣传日平台,加强组织策划,精心设计,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宣传声势,力争体现本地区主题宣传活动的亮点和特色。主动参加全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开展一法一规和《江苏省统计条例》专题宣传。
八、健全普法宣传台账。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推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工作台账,及时做好加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