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天宁区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2日
天宁区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天宁区经济结构调整,突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降低企业税负,增加地方财力,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和服务纳税人的理念,进一步加快天宁区产业结构、财税结构的调整,促进天宁区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不断增加地方财力,推动全区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工作要求,以天宁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鼓励具有分离基础、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优化资源配置,细化专业分工,实现产业协调发展。确保完成常州市制定的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目标。
三、发展重点
分离发展物流运输业。鼓励支持运输成本较高、生产大宗产品的工业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组建专业化的现代物流企业。
分离发展仓储服务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分离设立仓储服务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提供专项服务。
分离发展贸易营销服务。鼓励支持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精通国际贸易业务、具有较强品牌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品牌运营等业务,建立独立的贸易和营销企业,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
分离发展专业化的配套服务。鼓励支持配套能力较强、管理有素的综合型企业集团,分离发展企业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后勤保障等配套服务,组建独立经营、社会化服务的企业。
分离发展其他现代服务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生产型企业分离组建财务咨询公司、设备管理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或具备认证、鉴证、咨询等专业资质的技术服务公司;鼓励企业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分离、引入、培育文化创意产业。
四、财税政策支持机制
对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一)企业整体转型或新分离设立三产企业所涉市权范围内行政性规费免收。
(二)分离过程中资产、股权变动涉及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三)各有关部门对分离后新组建的三产企业,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手续,必须收取的费用一律按下限收取。
(四)从本地二产企业中新分离成立的三产企业,经属地财税部门认定后,新增税收(营业税或“营改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分别按80%、80%、60%予以奖励。
五、工作步骤
推进主辅分离工作,要按照以下程序规范实施:
(一)深入调研分析。各街道参考区统计局提供的规上工业企业名单和经信局编制的调研企业名单,通过宣传发动,走访调研本地区工业企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产业的主导内容、规模,辅助生产环节的规模等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测算利弊,确定拟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初步名单和拟分离的业态方向。(5月25日前完成)
(二)深入分析测算。由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织人员成立主辅分离分析工作小组,主要帮助初步意向企业深入分析,进行分离纳税测算,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提供相关建议,帮助企业分析利弊得失,由企业自主决策是否实施主辅分离,形成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建议名单和初步调研报告。(6月25日前完成)
(三)推动企业分离。各街道根据建议名单,帮助具有分离基础和实施意愿的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新设企业的组建方式,协调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开通注册绿色通道,推动新设企业注册投运。2014年末将力争完成主辅分离目标的80%,到2015年末确保完成常州市制定的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目标。
(四)确保扶持到位。新企业成立后,各街道促进企业完善单独的财务核算制度,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由区税务机关年底进行纳税结算,并向区财政局提供有关数据。各街道收集已完成主辅分离企业的相关资料,提交区发改局、财政局认定,并在下一年度组织企业按照政策实施细则的要求向区财政申报资金扶持。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发挥天宁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实行企业主辅业务分离,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作配合。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竹林任组长,区发改局副局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吴静、区政府办副主任吕强任副组长,各街道、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天宁分局、国土天宁分局、天宁运管所、国税一分局、国税四分局、地税三分局、地税四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由吴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工作分工。由区发改局负责主辅分离整体协调推进工作;区统计局负责排出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区经信局负责调研企业名单编制工作;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负责前期纳税辅导、方案制定、纳税测算等具体涉税业务的指导;工商部门负责新设企业注册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扶持政策兑现;其他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履行相关业务指导和手续办理职能;各街道作为推进主辅分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企业个性化方案编制、推动企业实施分离和协助资金申报等工作。
3.加强督查总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对主辅分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将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于季末25日前书面报告给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推进措施。
(二)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涉及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经营及核算方式的转变,事关方方面面的利益,因此一定要科学运筹、稳步推进,在具体工作中要兼顾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一是处理好企业主辅分离与纳税企业之间的关系。在不增加纳税人整体负担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结构的调整优化,并按照税法规定,对剥离成立的三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二是处理好企业主辅分离与招商引资之间的关系。对涉及到招商引资相关联的内容,如企业准入制度、备案制度等,要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纳税人的误解及顾虑。三是处理好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关系。进行企业主辅分离应严格遵循现行的税收政策,在兼顾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天宁区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职能,定期调度,加强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把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服从大局、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利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天宁区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