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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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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