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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宁区“生态绿城”户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天宁区“生态绿城”户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生态绿城”户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认真做好天宁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高速公路、城市公路、立交桥等主要路段显要位置的户外高炮广告牌;
(二)广场、公园、商场、宾馆、酒店等社会公共场所的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
(三)户外的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橱窗、宣传长廊、灯箱宣传牌及宣传展板;
(四)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围挡。
二、宣传内容
根据《常州“生态绿城”建设规划(2014—2016)》,围绕“增核、扩绿、联网”的建设中心,把常州建设成为生态格局安全、环境品质优良、景观空间多样、“处处皆绿、人人可享”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宣传内容应紧密围绕下列主题:
(一)常州建设“生态绿城”的重大意义、建设背景、目标策略、系统构建、行动计划等;
(二)我区“生态绿城”重点建设工程;
(三)从项目的意义、规模、进度、成效等多个视角全方面解读,让市民了解“生态绿城”建设给市民生活带来的变化等。
三、目标任务
所有户外宣传工作持续时间至少半年以上。
(一)各街道
负责设置户外的宣传栏1处、宣传长廊1处、繁华路段灯箱宣传牌3处;每个社区设置宣传橱窗1处、宣传展板1块;健身广场宣传牌1块。
(二)区建设局
负责在3处建筑施工工地围挡设置宣传内容。
(三)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在3处电子显示屏设置宣传内容。
(四)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在1处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宣传内容。
四、工作进度
(一)6月30日前,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将所负责的宣传工作的实施计划、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区环保局;
(二)7月10日前,各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计划落实宣传工作,同时将相关影像资料报区环保局;
(三)7月,对“生态绿城”户外宣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建设“生态绿城”户外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给予高度重视,有专人负责,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宣传工作联络员制度,充分整合协调各方有利资源,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高效运作推进,确保“生态绿城”户外宣传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推进。
(三)强化工作督查。7月中下旬,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生态绿城”户外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实施、进展缓慢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