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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多联空调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标前答疑会的补充通知
常天政采标(2013)14号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多联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013年10月22日上午9:30分在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03会议室,组织采购单位、投标供应商召开了标前答疑会,现就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说明如下:
招标文件中空调设备招标评标办法有关内容调整说明
一、技术标部分
1、技术标部分(满分65分)应调整为(满分43分);
2、序号第1条:投标整体方案的可行性、技术先进性(2分)中三项评标标准统一调整为:所投的品牌及设备配置合理可行得2分,其余由评委酌情给分;
3、序号第2条:设备配置的先进性第二部分室外机技术(13分)中:
(1)第2条室外机静音技术:以32匹为准,室外机噪音值不大于63dB得(3分),其他得(0分)调整为:以投标最多的室外机噪音最低的得3分,按名次打分,每名次间隔0.5分;
(2)第4条室外机运行环境:制热环境:-20℃-27℃,制冷环境:10℃-48℃,满足得(2分),不满足一项减1分,均不满足得(0分)调整为:室外机制热运行环境温度最低的得1分,室外机制冷运行环境温度最高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3)室外机无需模块组合得(3分);其他得(0分)调整为:室外机无需模块组合得(3分),有模块组合得(1分);
4、序号第2条:设备配置的先进性第三部分室内机技术中:
(1)第1条风管式室内机厚度<265mm得(2分),其他得(0分)调整为:以投标品牌最多的风管式室内机厚度最薄的得2分,其他由评委酌情给分;
(2)第2条室内机静音技术:室内机噪声<48dB的得(2分),>48dB的得(0分)调整为:以所投品牌最多的室外机噪音最低的得2分,其余由评委评定;
5、序号第3条:技术规格(11分)评分标准统一调整为:所有空调室内、外机单台制冷量、设备数量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单台制冷量、设备数量吻合,得11分,如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负偏离不超过2%)(一拖一风管机除外);
6、序号第4条综合能效指标(IPLV(C))及节能环保性能中第1条: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综合能效比(IPLV(C))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调整为:所投产品的型号规格综合能效比(IPLV(C))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还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答:关于招标设备清单中的一拖一风管式室内机其制冷量要求是7.5KW,如投标方没有制冷量为7.5KW的机器,在满足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可改用7.2KW机型;
二、技术标中品牌知名度、工程业绩、公司实力三项统一调整为二、综合实力(12分)具体分值安排和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1、公司实力(3分)企业规模,体现一个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2分)。≥500万的得3分;≥300万得2分;≥100万元得1分;低于100万得0分(带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工程业绩(5分),近三年来投标人常州多联机单项工程业绩150万以上的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必须有经市、区采购中心或招投标中心备案的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品牌知名度(6分)第1条制造商具有国家核心科技称号,取得国家认可实验室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为4分调整为:品牌知名度(4分)第1条制造商具有国家核心科技称号,取得国家认可实验室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2分。
三、调整增加安装及售后服务(10分),具体分值安排和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1、企业工程安装实力(4分):为保证工程质量,自行安装得4分,外包的不得分。(需提供公司至少10个安装人员6个月的社保材料证明及厂家颁发的安装合格证书)
2.售后服务(2分):承诺两年免费售后服务的得1分,另外每增加半年得0.5分,满分2分,小于两年的不得分。
3. 售后服务速度(1分):能提供服务1小时以内快速响应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免费培训方案(1分):提供技术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时间、人员及提供材料。承诺对业主人员无偿提供培训。
5.施工组织方案先进性及标书的完整性规范性(2分)。
以上技术要求均要求在厂家样册或相关技术手册中体现,如出现造假等不符实际的情况,将追究投标人的相关责任。
投标截止开标地点: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20楼B座2003会议室调整为: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17楼B座1705会议室。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