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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计生局将“加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作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好五大环节,强化措施、真抓实干,逐步转变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被动局面,全区违法生育查处率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得到“双提升”。
一是把握好“目标考核”的主导性。在一如既往落实市定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将“当年发生违法生育未依法处理,有一例扣1分”作为年度区政府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谐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专门增设“社会抚养费征收结案率”的量化指标,逐级纳入所辖街道、社区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有效增强各级特别是党政领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重视力度。同时,创新实施“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工作考评方案”,其中也进一步明确细化“违法生育结案率、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等指标要求,全区自觉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
二是把握好“法制宣传”的前置性。为最大程度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知识的普及面和知晓率,注重前移宣传关,精心制作《天宁区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服务指南》和九大类《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告知》5万份,其中均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标准等内容作为重中之重,广泛发放,并放置街道、社区全覆盖的“一门式”服务窗口由群众任意取阅。同时,充分借助天宁人口网、宣传栏、人口学校等良好平台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努力形成“以正确舆论促进婚育新风、以法制宣传预防违法生育”的良好格局。
三是把握好“资源整合”的助动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一项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区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丰富的优越性,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的调查、取证等环节,与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等部门以“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明确职责,实现资源共享;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的焦点,则注重发挥区人民法院等执法机关的助力作用,实现联手协作,共同推进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自2012年7月与区法院启动协作以来,已送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案例20例,其中结案5例,进入执行局执行阶段11例。
四是把握好“制度完善”的关键性。树立“以制度促成效”的科学理念,建立健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处理进度督查”、“集体民主讨论”三项制度。“主要领导负责制”即区专门成立由区局一把手为组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辖区街道也有效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生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强化高层倡导力度;“处理进度督查制”即加强对各街道社会抚养费征收进程的督查,并在区—街两级QQ工作平台实行“半月通报”,在计生工作例会落实“月通报”,促进工作成效;“集体民主讨论制”则注重梳理汇总征收管理过程中的难题,发挥集体智慧,探讨应对之策;并针对存在不定因素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个案,集体公开讨论,形成会议纪要,确保整个征收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民主性。
五是把握好“征收全程”的规范性。首先,加强征收行为的规范性。在全区计生执法队伍中,进一步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规章制度,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增强基层计生执法人员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其次,加强征收流程的规范性。深入开展“天宁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邀请市级业务骨干详细讲解相关业务,重点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操作程序和行政文书进行再梳理、再统一和再规范;再次,加强社会抚养费管理的规范性。依法计算每个社会抚养费案例的征收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同时,严格落实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统一票据专人保管、专人开具;社会抚养费专户储存、专户列支”的格局巩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