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内容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车用燃油品质升级油品保供方案的通知》(苏发改能源[2012]1738号)和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车用燃油品质升级工作的通知》(苏商运转[2012]374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12月30日起,统一使用Ⅳ标准车用汽油、国Ⅲ标准车用柴油。天宁区商务局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21家加油站进行了宣传贯彻,并用3天时间,对21家加油站、特别是民营的9家加油站进行了逐个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进油单据、发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成品油升级新标识是否张贴到位等等,并针对相关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今后,区商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频度,使辖区内所有加油站都能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