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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扩大执法效果,2009年7月,天宁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城管公安联动机制。5年来,城管公安联动机制日益成熟,坚持执法主体不变,通过职能优势互补,变突击、运动式管理为经常、持续性管理;变事后被动管理为事前主动预防管理。实现了城管执法、社会治安在时间、地域、责任上的全覆盖、精细化和无缝隙衔接,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今年4月份,天宁的城管公安联动又出新招。4月15日,市交警支队、天宁交警事故大队以及天宁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召开了交警城管联动会。会议主要议题是在我区各城管中队设立交警联络员,并对交警联络员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和责任鉴定的方法进行了明确:城管联络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本地牌照车辆发生轻微事故时,先期介入,做好取证工作,根据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责任,由当事人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再让当事人到理赔中心去进一步处理。
此次城管交警联络员的试点,有效地整合了执法资源,建立了联动工作网络,形成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了我区城管公安联动机制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