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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五环”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3-0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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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对审查通过的执法主体进行确认公布,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及时清理,目前全区拥有行政执法资格的517人,人员信息全部上网公示;第二环:加强执法部门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第三环: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实行“三报备”制度(行政执法主体与区法制办、区纪委档案报备制),规避行政执法随意性,对于自由裁量失当的执法行为,追究执法人员过错的同时,对部门领导进行问责;第四环:强化行政执法程序管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在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环节严格规范实施,对于需要召开集体听证会的执法行为,区纪委派员全程参与听证,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第五环: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管理。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每季度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案例评析和案例回访活动,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警示教育相结合,目前已开展评查12次,涉及执法部门10个,参与人员达600人次,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公正性。(吴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