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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宁区出台《关于天宁区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实施意见》。至此,从2013年起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和2013年前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由所在单位安排至结对共建社区(村)进行锻炼。
为确保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不走过场,真正达到了解基层、服务基层、提升自身的目的,该意见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初任培训结束后到基层脱产锻炼3个月,并完成“五个一”,即“记好一个工作笔记,撰写一个工作案例,提出一个合理化建议,参与一项实事工作,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锻炼期间,各单位要在时间上、工作上给下基层锻炼的公务员提供帮助与指导,通过不定期抽查、跟踪、考评等方法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社区(村)负责人,要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们,指派熟悉业务的同志进行指导,使其尽快熟悉情况,融入工作。
《意见》明确,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新进公务员锻炼情况,制定和完善考评奖励办法,加强对锻炼人员的奖惩。
目前,此项工作已纳入天宁区干部培养的整体规划,并将作为培养年轻公务员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