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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中午11时许,陆某到九龙小商品市场闲逛。利用中午摊主吃饭的空隙,寻找作案的对象。当陆某游走到A1045摊位里,发现摊主李某正在吃饭,上衣口袋宽大,趁李某不注意,从其上衣口袋中窃得现金200元,被发现后,陆某为抗拒抓捕,将拦截的群众右手手腕咬伤,后被抓获。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初中文化,无业,住本市某新村。曾经因为盗窃、贩卖毒品分别被二次判刑。陆某与丈夫早已离婚,女儿小雨随母亲共同生活。陆某的丈夫在离婚后,因违法犯罪一直在监狱服刑。
茶山街道司法所受法院委托为陆某做审前社会风险评估时就发现陆某的女儿小雨患有忧郁症、自闭症,曾经还离家出走和自残的行为。2013年7月,经区人民法院审判,陆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陆某服刑以后,年仅14岁的小雨就因此失去了家长的监护。为此,茶山司法所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街道妇联、民政、朝阳中学等部门进行干预,一方面邀请心理医生对小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另一方面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帮扶小雨,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孤儿救助金,临时性救济金和爱心基金等方式解决小雨的住宿问题,吃饭问题等;同时,司法所还加强与监所单位的联系,及时将帮扶情况、小雨的生活、学习情况向陆某进行反馈,促进她安心服刑和劳动教养,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天宁区司法局、茶山街道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