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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兰陵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吴某送去了一份非常特殊的礼物—低保证。手拿低保证的他激动万分,一再表示要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年近七旬的吴某2005年9月因伪造票证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年初获得假释返回常州,进入为期两年半的社区矫正期。重新踏入社会的吴某由于年龄大没有工作技能,妻子也离开了他,眼前这种没有依靠的生活困境让他倍感挫折。兰陵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并核实情况后,立即与街道民政科联系,帮助吴某协调办理低保。当相关资料准备到位,4月份,吴某的低保很快就办了下来,他的生活从此有了保障。
据了解,这并非兰陵街道司法所为矫正对象办理的首起低保。近5年来,兰陵街道在日常矫正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积极帮助生活困难矫正对象,通过就业帮助、落实低保、办理廉租房等帮扶手段,为矫正对象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从而在源头上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切实维护辖区内的和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