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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首次将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纳入刑事援助范畴。然而,当犯罪嫌疑人为聋哑人这一特殊群体,提供援助的律师在会见时,普遍存在语言沟通困难,从而影响了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效果。
为了切实保障聋哑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赋予聋哑人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辩护权得到真正实现,天宁法援中心在全市率先聘请了专业手语教师,担任翻译,全程陪同律师会见聋哑人犯罪嫌疑人。手语翻译的参与,对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犯罪嫌疑人控告申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2013年1月至今,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受理聋哑人法律援助案件4起,目前,手语翻译仅限于参与公安侦查阶段的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天宁法援中心将把这项措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继续推开,为聋哑人刑事案件提供全方位帮助。
天宁区司法局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