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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学校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逐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自2013年起,我局建立自主申报创建区依法治校先进校、示范校制度。局属各类幼儿园(含合作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可自主申报创建“天宁区依法治校先进校”, 尚未获得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小学,可自主申报创建“天宁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10月24日下午,我局组织首批自主申报的6所学校开展区级评估,由特邀评委区司法局包汉阳副局长、区教育文体局李明副局长、二实小教育集团叶伟峰书记、延陵小学苏渊校长、北环小学蔺黎明副校长和各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校工作分管领导共同参加评估。活动由局监察室主任倪群主持。
考察评估通过申报单位汇报近三年来创建工作情况、申报单位与评委现场交流、查阅创建特色台账等环节进行,最后,综合特邀评委各单位分管领导的评估意见,兰陵小学和丽华新村第三小学获2013年度天宁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青龙中心幼儿园、红梅东村幼儿园、新世纪幼儿园和朝阳幼儿园获2013年度天宁区依法治校先进校称号。同时,兰陵小学和青龙中心幼儿园、红梅东村幼儿园、新世纪幼儿园、朝阳幼儿园被推荐为2013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先进校的候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