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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为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区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以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18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本系统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线,严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大力推行四个“一线工作法”,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人社系统自觉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工作水平,为创新创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建设幸福美好天宁提供坚强有力的行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人社系统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采取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方式,充分利用“四位一体”(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和政风热线等平台,深入查找问题,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着重解决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政策解释不到位、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推动全区人社系统自觉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
三、评议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四、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是否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人才引育、权益保护等职责;是否规范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滥用行政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是否有效执行首问服务、即时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等八项服务承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水平有无提高,审批或服务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是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是否在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和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人社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各项规定;是否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是否存在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1日-7月15日)。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把它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抓。局成立由局长吕群任组长,副局长叶平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当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高效畅通的工作机制。
全区人社系统要及时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积极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提高效率,勤政廉政”要求,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以极高的热情参与到政风行风评议之中。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要召开形式多样的动员会,传达区人社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各科室、各单位要围绕五项评议内容分别向社会作“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并在服务大厅、窗口岗位通过显示屏、公告栏、展版等形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获得公众更多的认可和支持。7月15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将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7月16日-8月31日)。自查自纠是排查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也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关键环节,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参与政风热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查找各单位、各部门在政风、行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自纠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可能引发投诉上访的,要深入研究,预案在先,防范在前。要结合“四位一体”政风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的答复处理,梳理2-3个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把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向群众作出反馈和答复,切实提高群众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
区人社局将对各直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及自查自纠情况采取逐个过堂的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认真的及时责令改进,促进评议工作落实。8月10日前,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及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人社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查暗访(7月16-8月31日)。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法,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主动组织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热线媒体等明查暗访活动不少于2次。7月中旬,区人社局将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的检查组集中对全区人社系统开展明查暗访,调查了解本部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四)集中评议(9月1日-10月31日)。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配合区政府纠风办做好集中评议工作。根据市、区统一部署,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主要是从改进作风、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政务公开、清正廉洁五个方面对各单位进行现场集中评议。现场公开评议程序主要包括参评部门汇报、通报明查暗访情况、现场质询、投票、公布结果、专家点评、参评部门表态等环节,参加现场集中评议代表主要由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媒体观察员等组成,其中服务对象占比应不少于50%。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下级评议结果在上级部门综合评定中占60%的权重(无下级参评单位的,本级评议权重为100%)。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各级人社部门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日常考核(10%)-扣分。
在区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集中评议前,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研究集中评议办法,精心制定自评方案,按照社区(村)、街道、区的次序,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自我评议,查漏补缺,为迎接集中评议做好充分准备,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开展现场集中评议活动,于10月5日前结束。
第二阶段,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开展现场集中评议活动,于10月15日前结束。
第三阶段,区人社部门开展现场集中评议活动,于10月25日前结束。
(五)整改反馈(11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把集中评议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制度,狠抓整改督导落实,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保障政风行风建设的连续性,促进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上水平,为明年的“回头看”做好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在11月20日前向同级政府纠风办及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集中评议整改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精心谋划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加强与各级相关考核部门的联系沟通,听取指导意见,有针对性的做好整改工作,确保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进,坚持机制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吃透上级精神领会要求,抓住关键细化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活动,确保区人社系统在市人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取得应有的位置。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和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部署、特色做法、调查走访、问题排查、重点整改等情况书面报区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评议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沟通作用,通过局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宣传人社部门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中心工作,引导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为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与服务对象和参评人员的交流互动,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提高措施,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四)深化结果运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机关作风效能考核,与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考核奖惩挂钩。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部门,将通过座谈、督查、约谈等形式,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对在2013年全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整改不力、履行责任不到位、出现问题较多,扣分较多的单位和部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级劳动社保部门要将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推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14年将组织对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行“回头看”。
(五)严肃评议纪律。要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日常督导,加强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长期以来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及时、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满意率低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的纪律,对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
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评定量化分值
3.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评定表
4. 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基础数据表
5.2013年民主各参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表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