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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区有关要求,坚持把为民、便民、利民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创新管理方式,尽职尽责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研工作,完善调研制度,精简会议活动,注重会议实效;切实改进文风,厉行勤俭节约。
二、确保政令畅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责,积极履行执法义务。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各级党委、政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强化依法行政。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研究制度。规范使用民生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严肃查处行政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四、完善优质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简化办事手续,规范服务行为,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积极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建设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管理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杜绝办事靠关系等现象。
五、落实“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六、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覆盖,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事项通过“三合一”平台、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媒介,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征求社会意见、专家认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避免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
七、坚持廉洁从政。积极推进廉政建设,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廉政建设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好队伍。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八、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服务窗口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要配置满意度评价器,对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对不履行以上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欢迎对人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也可以举报和反映相关问题。我们将及时反馈举报和投诉的查核情况,并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感谢社会各界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服务电话为:0519-8666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