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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2015年常州市天宁区基层财政干部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财政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财政管理的新形势,按照《关于印发2013—2015年常州市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的通知》(常财基层[201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3—2015年常州市天宁区基层财政干部培训规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培训的目标任务
2013—2015年培训的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夯实基础、强化职能、提档升级、创新发展”为主线,继续围绕“抓指导、促改革、重管理、强监督、建机制、带队伍”的工作思路,立足农村改革和发展大局,着力加强“两基”建设,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使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更为实用有效。我区2013—2015年三年计划基层财政干部轮训一遍,每人累计接受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以全面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出发点,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结合基层财政工作层面的工作要求,培训主要内容为:
(一)基层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和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
(二)基层财政就地就近县乡联动监管政策及实务操作;
(三)基层财政信息化管理软件使用及操作;
(四)财税改革新推出的政策法规、业务操作;
(五)基层财政档案管理工作;
(六)新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
(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八)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操守以及基层财政管理的其他内容。
三、培训组织实施
1、计划制定。每年举办2次集中培训,参加人员规模60人,相关职能科室提出具体培训内容,农财科负责协调落实培训具体事项。
2、教学组织。选用经过财政干部培训师资培训学习的优秀教师和财政局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力量,制定科学的教学方案,选择适合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方法,认真组织参训人员,精心组织每期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台账和学员培训档案。
3、培训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参加培训人员遵守培训纪律,有事事前请假不无故缺席,培训结束必要时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力争取得预期效果。
4、健全规范培训程序。每期培训做到有具体方案,实施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培训工作结束做好总结,进行绩效评价,推动培训工作持续开展。
天宁区财政局
2013年6月6日
抄送:市财政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