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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财政主办(协办)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财政所,局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党建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根据常天责字〔2013〕1号《关于印发〈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财政主办(协办)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各科、室、中心根据责任分解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意见,落实责任人,并于5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各科、室、中心落实责任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年中和年底分两次书面报局办公室。
各街道财政所也要相应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办法。
附:《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财政主办(协办)工作责任分解意见》
天宁区财政局
2013年4月16日
抄送:市财政局,区纪委、监察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印发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财政主办(协办)工作责任分解意见
序号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目标
责任领导
主办科室
协办科室
1
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财政局主办)
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吃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开展执法执勤用车专项治理。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薛定良
周碧莲
预算科
结算中心
行财科
国资科
采购中心
2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财政局协办)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进一步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陈中群
办公室
财监法制科
3
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财政局协办)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深化“收费在观察、减负在行动”专项活动。
农财科
综合科
4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财政局协办)
注重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严密组织 “廉洁示范工程”创建和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实现源头预防,全程监督,确保工程建设优质、廉洁、高效。全面实施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并向政府采购、交通运输、水利工程招投标拓展。积极推进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监管水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全面推广“三合一”综合评标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
5
深化党务公开(财政局协办)
全面实行地方党组织党务公开,继续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强化权力运行和制约。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制定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
党支部
6
深化政务公开(财政局协办)
积极参与发挥政风热线“四位一体”媒体联动模式和推出“问政”特别节目,放大舆论监督效果。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王静玉
7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财政局协办)
实施“村居廉线”增效工程,丰富完善服务、监管等功能,不断提升综合效果。深入开展村级组织“勤廉指数”双向综评,加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力度,以农村基层惩防体系“5+3”指标考核评价体系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非公廉建555工程”,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和预防腐败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企财科
8
大力实施预防腐败深化工程(财政局协办)
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大力实施预防腐败深化工程, 建立预防腐败工作联系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在教育引导预防、科技支撑预防、拓展领域预防等六个方面见成效。充实内容,丰富内涵,拓展功能,深化数字惩防系统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
9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财政局协办)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突出办案重点,围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行为。
10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财政局协办)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法规及诚信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创新教育形式,健全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走基层”宣讲教育等活动,努力提升教育实效。积极参与实施廉政文化导航“五个一”工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教育基地创建及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传播工作,完善廉政文化导航路线。积极参加第四届全省苏南片“清风扬帆”廉政文化周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11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财政局协办)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做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发挥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发挥“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效能监察问责机制。
相关科室
12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政局协办)
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