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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宁区财政局“规范化财政所”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财政所,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苏财基层[2012]30号和常财基层[2013]6号《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订我区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 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两基”建设,提高街道财政改革、发展、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抓手,对积极推动基层财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现实指导意义。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必将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向基层延伸,有利于强化基层财政职能,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有利于促进基层财政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能,完善基础设施,树立基层财政良好的“窗口”形象,全面提升基层财政服务能力。
二、创建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把我区基层财政所建设成为财政职能定位更准确、机构队伍更健全、设备条件更完备、内部控制更完善、基础工作更规范、收支管理更科学、监管措施更有力、服务发展更高效的规范化财政所。
三、创建工作部署
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局成立“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街道财政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财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规范化财政所”创建的推进工作,检查和督促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协调创建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建立本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各街道财政所实行所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包括创建台账的建立,创建指标的完善。
2. 加大动员,推动创建。召开街道财政所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动员会,积极组织动员,形成区局紧密配合协调、街道财政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并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组织落实好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创建的各项工作。
3.建立联系点制度。创建工作做到区、街道联动,建立联系点制度,区局每个职能科室与一个街道财政挂钩结对建立联系点,共同围绕创建中心工作。联系工作职责,对照考评内容承担相应工作,把各项具体考评项目落实到每个人,工作中帮助协调关系,出谋划策,每月定期到基层了解情况、进度,帮助解决困难,提意见、出主意和想办法。
4.坚定目标,常抓不懈。“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的内容多、时间长、任务重、范围广,需要全体财政干部的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常抓常新。一是在创建期间实行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自查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二是采取召开座谈会形式,征集意见和建议。三是研究完善创建工作办法。四是把“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纳入各岗位量化考核项目,严格考核。
四、具体工作步骤
对照省、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的目标要求,依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区力争在3年内将六个街道财政所全部创建到位。具体计划为:2013年申报创建单位:青龙街道财政所、茶山街道财政所,2014年申报创建单位:雕庄街道财政所、兰陵街道财政所,2015年申报创建单位:红梅街道财政所、天宁街道财政所。
具体安排:
1.创建申报阶段(每年1-3月)。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财政所各岗位人员作为主要责任人,各负其职。主要工作任务,首先对照“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四项内容,梳理规章制度,整理资料。第二步,细化工作内容,整改完善提高,查漏补缺。第三步,做好申报资料归集和有关申报上报。
2.区财政初审考评阶段(每年4月前)。依据申报申请,上门考评,对照考评内容,量化打分,查验资料,提出问题,整改提高,接受市财政局考评。
3.市考评提升完善阶段(每年月6前)。上报区申报报告,接受市财政考评小组查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进一步进行再完善,写好创建汇报,迎接省级考评。
4.迎接省级考评。依据省“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意见,基层财政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结合市、区两级财政考评的要求,各项工作细致再细致、精确再精确,完善再完善,以完美的工作迎接省级考评。
5. 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把“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新高。
天宁区财政局
2013年3月28日
抄送:市财政局。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