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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天宁电子商务集聚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内容中肯,天宁区经信局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网络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工程、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工作;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我区对电子商务发展很重视,今年3月由王竹林副区长带队,我们对上海金沙3131·创意产业园、苏州金枫电子商务产业园、苏州网商园、常熟中服电商家园等上海、苏州等地的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调研,
我区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相对薄弱,但我区有一批企业看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产生了发展电子商务的强烈愿望。东源服饰开通了“闪亮家族”服装网购平台,推出了LUCENTE品牌,在坚持主业前提下,走网络发展道路,开办网上商城,现已初具规模。黑牡丹集团,着力打造国内第一牛仔品牌“ERQ”,一方面通过加盟淘宝商城,利用这一平台打响品牌知名度,另一方面自己建设网购平台。此外,我区还有一批企业如大娘水饺、万都集团、美吉特科技五金城等有意愿进行发展电子商务的尝试。
目前,我区民间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较为快速,但大多仍沉在水下,民间个人在淘宝上开店的情况不在少数,据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大概有三、四家规模较大。同时,由于电子商务将被广泛应用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将促使全社会电子商务的应用意识不断增强,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法规将不断出台,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将不断完善。同时,也促使物流、信用、电子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更全面的展开,从而使得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在动力持续增强,这些都将成为我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基础。
目前我们可利用新动力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器的现有基础,建立电子商务园区,立足常州并辐射周边地区,着力吸引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电子商务交易企业入驻园区,并加大对入驻园区的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几年努力,不断提升园区实力,形成电子商务集群,争取将我区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的电子商务产业高地。
在新动力创业中心根据电子商务园区的功能需要,接入光纤宽带,加快建设办公场所、住宿场所、物流中心、仓储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摄影服务中心等,为入园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帮助电子商务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运营服务、物流配送、人才培训、投融资、知识产权等全方位服务平台,通过采取电子商务孵化器、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计划及电子商务普及培训等方式,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营基础环境和企业运作、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支持,降低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功率。
为加快我区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建议对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是为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单位加大扶持力度,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一是对本区中华老字号等传统企业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单位,并建有电子商务应用平台运行一年以上,且年销售额首次达到3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平台建设实际设备投资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是对本区应用电子商务企业,连续2年企业营销平均增长超过 200%、300%、500%的,分别给予 3 万、5万、10 万元的一次性规模提升奖励。
三是本区上年度进出口总额达 4500 万美元(含)以上的各类企业,参加江苏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中国制造网)、环球市场网、共赢网、中国诚商网(在线广交会)等电子商务平台,每年对其入网费给予50%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四是对以产业集群、商品市场、公共物流配送等实体为依托,建立的本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已投入实际使用一年以上),且平台入网企业数 200 家以上,网上交易额超过 5000 万元的项目,给予平台建设方设备投资一次性补贴。
五是对以商业街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实体为依托,建立的本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已投入实际使用一年以上),且平台入网企业数30家以上,网上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给予平台建设方设备投资一次性补贴。
六是对本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收费用户首次突破2000个、5000个、10000个或交易用户首次突破10000个、50000个、100000 个的,分别给予企业 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的平台拓展奖励。
七是对于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使用建筑面积超过1万㎡,且入驻的电子商务经营企业达 30 家以上,给予园区主办方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八是对于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当年新建数据中心(IDC)、公共呼叫中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一站式”代办服务系统等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给予园区主办方实际设备投资额2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是对本区电子商务代理(外包)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超过 5000 万元、1 亿元、3 亿元的,分别给予代理(外包)企业 3万、5万、10万元的一次性规模提升奖励。
十是在建设电子商务园区的过程中,不但要吸引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各种电子商务交易企业入驻企业外,还要吸引物流企业、网页设计企业、摄影服务企业、专业培训企业等入驻园区,使园区内电子商务产业链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在立足常州地区发展的同时,要将目光面向整个长三角,通过各种途径加大招商宣传力度,以园区完善的配套、优质的服务、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园区。通过对成功典型的宣传,鼓励、引导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针对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过程中面临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和瓶颈,建议企业使用较为成熟的第三方综合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改变传统企业的商业运作模式,大幅降低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门槛与风险。
十一由政府出资开设培训班,招收有意愿开设网店的社会群众参与培训,同时联系相关企业为他们提供货源,帮助联系小贷公司为群众提供创业资金的支持,同时在优惠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激励群众创业。
签 发 人: 蒋 军
经 办 人: 周 迪
联系电话: 86696236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