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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区低保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严格对照《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实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加强了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了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了低收入家庭的合法权益,为构筑和谐社会作了积极贡献,并且涌现出了以一批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深入开展,激发基层低保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经区局研究,决定授予青龙街道等10个单位“低保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开创我区低保工作的新局面再立新功。全区广大低保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保持和发扬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低保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天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2年度低保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雕庄街道
2、青龙街道
3、天宁街道
4、兰陵街道
5、天宁区雕庄街道清溪村村民委员会
6、天宁区青龙街道青竹苑社区居委会
7、天宁区茶山街道清凉新村第三社区居委会
8、天宁区红梅街道红梅新村社区居委会
9、天宁区天宁街道青山路社区居委会
10、天宁区兰陵街道浦前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