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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关于常州市天宁区环卫业务基地迁建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发改〔2012〕230号)文件精神,已按规定办理完成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项目前期手续,现由常州市天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环卫业务用房迁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贵委审批。
一、项目选址
本工程位于横塘河东路15号,为规划预留用地。二期规划用地8325平方米(合12.5亩)。
二、项目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2706平方米,其中:专用机械设备车间1460平方米;通用机械设备车间1078平方米;内部加油站60平方米(按规定办理专项手续);加油站罩棚108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
总投资估计算约1211.88万元,其中:征用土地费用约375万元;土建工程费用约638.23万元;其它费用约140.94万元;基本预备费约57.71万元。
四、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原环卫业务用房拆迁补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环卫处自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招投标。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土建以及主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依法进行。随文上报招投标基本情况表,报贵委审批核准。
六、项目实施
工程拟从2013年10月开始实施,于2014年12月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该项目的实施能更好的提升环卫工作的机械化程度和业务水平,配合城市整体的发展需求更好的服务全区人民。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向贵委请示。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