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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
现将我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3年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为全区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年来,突出了“十个注重”:
(一)注重目标考核。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年初,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八个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2013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将依法行政责任书发放各街道、各部门,明确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2013年8月,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二是完善考核方案。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13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天宁区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明确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作为全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与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注重法制培训。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大力加强全区执法队伍建设,围绕《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重点内容,5月23-24日,举行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对全区6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并采用A、B卷闭卷考试方式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涵盖《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了推进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注重行政复议。今年以来,累计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7件,其中不予受理2件,其余5件受理的案件已全部结案。其中1件,是通过多次反复与申请人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市政府受理后,我区及时答复,认真应对,有3件市政府已经作出了维持决定,1件正在审理中。
(四)注重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及时、规范,对今年以来收到的2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妥善答复。同时切实加强对街道、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五)注重平台运行。高标准深化天宁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重点围绕办件全部上网、办理同步上网进行督促和检查,真正发挥天宁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中的作用。截止11月30日,全区25个行政执法部门中,有19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活动,进入天宁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办件数达34612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办件数1556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件数67件,行政处罚事项办件数74件,行政征收事项办件数9件,行政确认事项办件数5076件,行政检查事项办件数7件,行政给付事项办件数1487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办件数26336件。及时做好区安监局、卫生局、教育文体局等部门的权力动态调整工作。
(六)注重执法监督。印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结合天宁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建设督查、实施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了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用等八类行政权力事项执法案卷的质量进行了全面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落实整改。从评查情况来看,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多数部门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办件时限,除可以当场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均现场即时办理外,一般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区人社局注重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许可和监管并重,在作出许可决定后,按规定对许可事项进行后续检查,并将回访检查监督情况记录归入该行政许可案卷。区安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真正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收到了较好效果。与此同时,我区还向各执法部门征集了行政执法案例,在征集的案例中选取了2个比较典型的案例,汇编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供各执法部门参考。
(七)注重争议化解。及时调整区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员回避制度》、《行政调解员行为规范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学习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制度》,并转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制的行政调解格式文书。不断完善行政调解的操作性,提升行政调解的实效性,保证全区的行政调解工作既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又能结合天宁实际的情况开拓,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努力把行政调解工作引向深入,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作用。
(八)注重出庭应诉。严格落实《天宁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情况,提出三方面明确要求,一要认识到位,确保出庭率100%;二要应诉到位,提高相关能力;三要工作到位,强化调解。区法治办、法院、法制办联合下发《天宁区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不断深化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各项工作,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全面落实。区监察局、法制办共同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等重点执法部门人员参加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旁听活动。
(九)注重示范创建。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制定《天宁区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范围、创建条件、创建程序、创建要求等内容。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及时提供指导,适时开展督促,真正发挥示范点创建的带动作用。
(十)注重制度完善。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正确和科学,2013年9月30日,区政府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风险评估制度、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纳入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保障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落到实处,区政府还出台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政府法制办专门汇编了上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依法行政知识问答的学习资料。今年以来,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2014年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出庭应诉工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保证《天宁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天宁区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着力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力围绕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以预防和化解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为重点,优化行政调解功能,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和文件备案的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更新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不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重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重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使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更加规范;重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更为全面的评查。
七是进一步加强平台运行工作。持续深化“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市对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平台运行的重视程度,完善平台运行的相关制度,加大平台运行的工作力度,确保平台运行有效、实效、高效,真正发挥平台在规范权力行使,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
八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工作。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在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促进行政效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涵,熟练掌握行政指导的方式和方法,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的能力;结合区情实际,抓住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切实有效运用行政指导。
九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的理念,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十是进一步加强示范创建工作。把创建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作为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继续加强对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培育指导和管理监督,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