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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常政发〔2013〕137号),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全区经济安全运行,区政府决定成立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建伟 区长
副组长:乔俊杰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徐云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钧 区监察局局长
贺兴良 区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蒋 军 区经济与信息化局局长
陈中群 区财政局局长
陈建忠 区建设局局长
栾晓军 区审计局局长
何亚春 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严 政 国土天宁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陈中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研究、决策、管理和监督。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通报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对区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进行风险评估和规范性审核;商议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及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拟定、数据统计、风险提示和政府性债务规模目标控制;负责区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控制,以及其他需要区级扎口管理的融资事项等工作。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