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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成立天宁区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苏政办发〔2013〕12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我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天宁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建伟 区 长
副组长:郑 亚 副区长
成 员:李 军 雕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新峰 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建伟 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志健 红梅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爱娟 天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浴宇 兰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一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明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蒋 军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钧 区监察局局长
陈中群 区财政局局长
陈建忠 区建设局局长
胡 勇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周爱民 区农业局(水利局)局长
丁显平 区卫生局局长
陆 恺 区环保局局长
何亚春 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吴小龙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汤林虎 天宁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王 健 工商天宁分局局长
严 政 国土天宁分局局长
王鸣岗 规划天宁分局局长
陈伟平 天宁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胡勇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副局长郑峰任办公室副主任。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