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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1〕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天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着力加强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天宁区“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基本认可;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满意。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
1.更加重视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认真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拟任区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将考察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3.制定完善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区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完善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裁决等制度。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重点推进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完善办事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
3.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三)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
1.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围绕天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着眼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社会关注、实践需要和条件成熟情况合理安排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2.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方式,拓宽听取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范围。探索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对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的规范性文件,可邀请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参与起草或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起草。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与协调作用。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满2年,应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自文件实施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
(四)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公开征求意见或组织听证。重大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3.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减少损失。区政府每年选取1-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全面提高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常政规〔2012〕9号),规范各类执法行为。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以合法、规范、实用为原则,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
1.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增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区监察、审计部门要确定监察和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审计。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制度。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与公众对话沟通,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3.严格实施行政问责。认真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
1.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健全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员回避制度、行政调解员行为规范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学习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要更加注重行政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的建设。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把是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强化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建立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确保出庭应诉率达95%以上。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保障机制,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区政府每年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区政府常务会议、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
2.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制度,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每年组织一次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考核指标纳入区目标管理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
3.营造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建好区政府网站宣传平台,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质量和效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