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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全面推行法援代办点制度
发布日期:2012-08-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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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法律援助代办点制度从8月起正式施行,今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不知道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将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将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据悉,该项制度规定:区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法律服务人员在受理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
当事人选择法律援助的,应当为其代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