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天宁区召开选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上,确定了区十五届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通过了《区选委会关于召开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的规定》,并对下阶段“见面会”和投票选举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 明意义,做到加强领导。组织召开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是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确定的选举程序,是法律程序;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的最后阶段,也是选民直接选出人大代表的最后程序。因此,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强化投票选举的组织措施和选举工作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度,具体操作有尺度,确保投票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要求各选区务必精心筹划准备,明确人员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本区选举委员会确定的选举日,组织选民参加投票选举。
二, 早准备,做到周密安排。一是要制定好一套严密的工作方案,要把投票选举工作的所有涉及到的问题想细、想全、想透,把各项事务性的准备工作做深、做密、做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考虑、细致布置,确保选举一次成功。二是要做好投票前的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投票选举的重要意义、方式及内容,确保广大选民认真、有效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三是要明确三项新变化。设立投票站是选举的主要方式,召开选举大会以及特殊情况下以流动票箱投票是辅助方式;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写票处;要严格执行省选举实施细则“关于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主持本选区的投票选举,也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的规定;要严格执行“每个流动票箱应设2名监票人和至少一名选举工作人员”的规定。四是要做好选举环节的组织工作。周密细致地安排投票选举的具体形式及时间,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尽可能地方便选民投票,保证选民参选率。“三个确保”认真安排、精心组织选举大会,要“确保参选人数达到法律要求,确保党的意图转化为选民的意志,确保选举一次成功”。五是要做好选民登记的补正工作。对第一次选民登记后漏登的、因选民变动等原因需补正的,依法、及时、准确进行补正,于2月21日前送审、盖印、并公榜。
三, 遵法律,做到依法操作。要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严把握和落实好各个环节,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依法组织选举、依法实行监督、依法确定当选、依法予以公布,确保投票选举一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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