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天宁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二、审查和批准天宁区201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三、审查和批准天宁区2011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通过相应的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相应的决议;
七、选举天宁区出席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选举天宁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