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9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肖鹏飞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