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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下午,天宁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区信访联席办、区治工办在B2206召开全区村(社区)信访举报代理制度座谈会,会议部署了村(社区)信访举报代理制度试点工作。
村(社区)信访举报代理制度纳入全区大信访格局中规范运行,选取雕庄街道、雕庄街道朝阳村、兰陵街道工二社区、红梅街道北环街道作为试点单位。村(社区)信访举报代理制度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为总体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代理工作,在街道、村(社区)建立信访代理室,严格按照“信访代理首接负责制、实名反馈制、限时办结制和督查考核制”四项制度,将信访代理纳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统一目标管理。
会议下发了《村(社区)信访举报代理制度实施办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