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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一大早,社区矫正人员陆某来到天宁区天宁街道司法所,将写有“司法矫治人性化 无私关爱胜亲人”的锦旗送到司法所,以此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
陆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由于身患多种疾病,几经减刑,于2011年5月9日暂于监外执行,成为天宁区天宁街道的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初期,陆某情绪低落,思想波动比较大。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理念, 以“监管首要、关爱相兼”的矫正方式制定具体矫正方案,多次上门家访,稳定其思想情绪,引导其勇于面对人生,积极向上,坚定信心渡过难关。
今年初,陆某居住的青果巷面临政府征收,陆某忧心忡忡,担心自己是社区矫正人员,会被歧视。老房子拆迁后,又面临居无定所。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针对性做好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利益受保护,同时跟进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陆某感觉自己并没有被社会抛弃,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在政策范围第一奖励期内顺利签约。
天宁区天宁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44名,累计接收573名。依靠区委、区政府强有力领导,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无一例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内无监管不力重新犯罪。真正做到“管得住,扶得上”。
天宁区司法局
201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