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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围绕“四项排查”工作要求,走出传统的信访接处和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围绕“党委领导统领、分管领导统筹、具体领导统抓,司法行政为主、职能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格局,依托一个中心、三级平台、五大专业调委会,最大限度预防矛盾、最大限度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平息事态,天宁区“四项排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区130个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488批1123人;共组织排查168次,调解成功152件。
一、一个中心统领。天宁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面积达600平方米,投资200余万,主要承担对全区社会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督办指导和信息汇总等职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调处信息,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督办全区各专业调处服务中心和街道调处服务中心工作。一是各方资源有效整合。把各部门条线开展稳定工作的优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效能,组合互补,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扎口管理、统一协调,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调处、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开展对全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防控、快速反应、联动联调,牢牢把握纠纷化解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运行模式大力创新。中心大大改变了原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单兵作战、各自为战的调解模式,健全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司法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三是队伍配备素质过硬。中心配备了一支强大的兼职调解员队伍,组建百名矛盾纠纷调解员专家库,把法律、征收、劳资、城管、物业、医患等各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士吸纳到调解队伍中,同时,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社区、村各类矛盾纠纷。
二、三级平台支撑。区调处中心中心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除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直接调处外,对一般矛盾纠纷仍然采取分流到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调解平台进行处理,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工作网络。一是区层面调解平台统筹领导。区社会矛盾纠纷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区调处中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土地征用拆迁、城建规划、企业破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矛盾纠纷的动态排查,对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制定工作预案,将矛盾化解在未发状态;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不回避,不拖延,组成调处工作小组,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合力调处。二是街道层面调解平台承上启下。各街道依托基层政法综治中心阵地,设立调解接待窗口,统一负责接待信访、调解案件,成功实现信访、综治和矛盾调解组织的分层对接,有效整合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如:雕庄街道调处中心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分流、矛盾纠纷调处督查督办等制度,规范运作比较到位。同时,完善基层村、居、企业的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组织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防控和化解体系。三是社区(村)、企业层面调解平台彰显特色。在社区(村)一级调解平台中,建立社区(村)调处中心,同时,根据各自地区的特色,涌现出了一批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党员志愿者工作室、老娘舅工作室、征收调解小组和协员队伍等等有特色的调解组织,为基层矛盾化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兰陵街道工二社区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整合社区各种资源和力量,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摸索出了一条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三、五大专业调委会强化。天宁区司法局负责承办的城区医患纠纷调调解委员会,三年来在维护和谐医患关系,处理行业纠纷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被江苏省司法厅授予防激化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天宁区以切实推进多元矛盾解决机制为依托,发文成立了劳资纠纷调处中心、物业管理纠纷调处中心、征收纠纷调处中心和城市管理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专业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各专业调处中心承担受理、调处重大专业矛盾纠纷,并指导、参与街道调处中心调处相关专业矛盾纠纷,及时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上报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及调处信息。五大专业调处中心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作用,在“四项排查”工作中化解了大量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118件,征收纠纷调处中心征收20件、劳资纠纷调处中心281件、城市管理纠纷调处中心302件、物业管理纠纷调处中心4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