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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办案数量指标逐渐上升,继续沿用以前“等案上门”的工作方法很难完成全年指标,面对案源增长乏力的现状,2012年,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尝试“法律援助走出去”、“送援上门”等工作方法,广泛拓展法律援助案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例如: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和街道司法所、劳动保障所的工作联络,及时掌握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动态。一旦发现劳资纠纷萌芽,主动和外来职工联系。在取得外来职工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和街道纠纷调处中心一起,全程参与纠纷的化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代表职工一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参与,职工过激的情绪得到了缓和,法律诉求得到了耐心的指点,激化的群体性劳资纠纷得到了妥善的化解。
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运用这种工作方法,妥善参与调解了两起群体性劳资纠纷,牵涉到职工31人,为外来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8万余元、经济补偿金7万余元。
天宁区司法局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