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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天宁区司法局参加青龙街道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区检察院监管科相关人员应邀参加。
集中教育课上,天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主要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关于撤销缓刑、假释建议和收监执行的相关规定,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还就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的规定向社区矫正对象作了解释说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按规定办好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即时销假。区检察院监管科工作人员也表示;一定会协助好街道做好所属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并且依法监督好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管理上形成合力,在工作中形成依法矫正的规范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街道司法所俞建华所长表示,辖区内所有矫正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做到思想汇报、社区服务、请假手续、集中学习按规守矩,争取安全平稳的渡过矫正期。参加学习的矫正对象认真交流,结合自身,谈自身改造效果,表示一定珍惜机会,早日解矫。
青龙街道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名,成功解除社区矫正2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名,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严格管理,依法矫正,没有发生一例社区矫正对象应监管不到位重新犯罪。
天宁区司法局、青龙街道司法所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