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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宁区创建劳动保障监察
一级示范网格的工作方案
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科、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劳动监察中队):
为认真落实“源头预防、依法监管、综合治理、强化自身”的两网化工作思路,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我区采取多项措施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和执法效能的全面提升为总体目标,以完善和规范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功能建设为基础,以提升两网化管理运行质量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效能的提升。
二、 创建目标
创建范围:选择1-2个用工规模相对集中、硬件设施基础扎实的街道作为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点。
创建目标:力争到2012年底通过“省级示范网格”标准化考核,然后逐步向全区其他一级网格推广。
三、创建标准
总体标准围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附件2)遵照实施,再结合我区实际具体做到如下5点:
1.机构建设:由区编办发文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一级网格),中队与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整合资源合署办公。
2.场地建设:一级网格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并设有专门的投诉举报窗口。
3.系统建设:计算机设备满足要求与劳动保障所、站实现资源共享合理使用,并与市、区、街道实时联网,有正常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操作系统,辖区内信息、情况数据及时输入电脑,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4.制度建设:人员证照、网格示意图、工作职责、规章制度等统一规范,上墙公示。
5.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合理,一级网格至少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负责,配备1名兼职监察员,二级网格至少配备1名协理员,工作人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
四、工作实效
一是做好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更新、维护工作,建立信息采集管理台账;及时传递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建立接待举报投诉和咨询台账;认真开展简易劳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到程序合法规范,台账建立整齐规范,年调处成功率在50%以上。
二是监测预警网格内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定期报告本网格辖区内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对发生预警信息的用人单位发放预警提示函,完善信息采集管理电子台账,每年采集一次网格内用人单位信息,及时录入新增单位信息,对所管辖企业做到了“四清”,即“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参保情况清”,为预防劳动纠纷奠定了基础积极配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并严格执行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年内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三是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定点联系制度,平均每人联系户数不少于5户,做好宣传指导服务工作,并建立指导服务工作台账;积极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工作。
四是提升基层队伍业务能力。聘请专业人士对全区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开展法律培训,并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应用水平测试,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提升队伍实务应对能力,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劳动监察案件进行调解处理,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及时向区劳动监察大队上报,确保劳动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街道(一级网格)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把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工作与日常网格内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 组织实施,务求实效。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创建街道(一级网格)要尽快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三) 严格自评,不断完善。创建街道(一级网格)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及省厅《关于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定期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作好自评,不断提升、不断完善,确保通过“省级示范网格”标准化考核考评。
附件:1.《关于开展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63号)
2.《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评估标准》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