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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完成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推进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法治天宁建设进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握规律,创新发展。
2、总体目标:“六五”期间,通过组织人口计生系统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和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法规,不断提高全区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素质能力,为推进法治常州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深化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5.29”协会会员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通过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咨询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人口计生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契机,大力普及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核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在营造良好氛围的同时,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2、充分利用各类阵地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街道、村(居)计生服务站(室)、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室等计划生育固有阵地的优势,广泛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把法律精神切切实实交给群众。进一步强化区人口计生网站的宣传平台作用,诚信告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责范围、行政执法项目、程序等日常规范,定期公开公布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推进情况,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住报刊、杂志、广播等现代媒体传播快、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大力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扩大社会效应,切实让法制观念、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精心制作内容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品和宣传版面,进社区、进家庭、进市场、进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和群众的知晓率。
3、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人口观念和法治意识。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党校定期学习人口理论制度,以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精神的掌握、理解为重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运用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意识,促进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有效转变。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重点宣传企业落实计划生育职责等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水平。普及广大群众特别是来常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重点宣传与其工作、生活特点相关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和人口计生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1、加快基层计划生育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建立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提高自治能力。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的评选活动,培植典型、总结经验、宣传先进、抓点促面,提升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整体水平。
2、加强法制建设,推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诚信阳光计生”行动。严禁非医疗性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督查,采取法律、教育、管理和服务措施,切实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规定,杜绝因行政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事件。
3、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信访条例》,推行信访规范化管理和群众的逐级上访与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努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十二五”计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方配合共同抓,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健全组织,统筹协调。区人口计生局成立“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见附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的建设,健全、充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切实保证该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定以及本规划,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年度工作计划,使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学习和实践中,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必须明确责任领导,把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人员,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区工作收到实效。
3、分类指导,加强监督。要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阶段的特点,根据形势的发展,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任务,选择方法,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不走过场。各级都要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同时,通过新闻舆论单位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附件:天宁区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天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天宁区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 燕
副组长:俞霞芬
丁国芳
成 员:田耀芬
蒋亚群
金 霞
罗 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局宣传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