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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通知》(苏教督〔2012〕4号)及常州市《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督〔2012〕8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对象与周期
全区所有中小学校,从2013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开展首轮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
二、督导考核内容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小学、初中),具体内容见附件2-3。
三、督导考核工作具体步骤
1.制定三年一轮的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计划。首轮计划从2013年起至2015年止,督导考核面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将根据我区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计划,对我区各选1-2所小学和1-2所初中进行示范性素质教育督导考核。
2.考核依据。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各校要健全学校自评制度,做好学年自评工作,将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存档备查,接受素质教育督导考核的当年,将自评表及自评报告经公示后报本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提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特色经验或创新案例。
四、督导考核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高度重视。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以及各学段学校的考核标准,是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中小学校管理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促进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内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手段。“素质教育督导考核”与常州市原先施行的“综合督导评估”虽名称不同,但本质一致。“综合督导评估”是对一所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的行政监督,是对学校教育工作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活动。“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是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当前,学校的办学条件、硬件设施已得到不断改善,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意在改变以往综合督导评估的全面检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促进教育公平和学生科学发展上,将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对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和价值判断,激发学校注重内涵发展,推动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并切实用文件精神指导学校的管理工作,做到知晓熟悉标准,自觉执行标准。要围绕《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订学校三年素质教育发展规划,做到年度素质教育目标明确,推进措施扎实,要用《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引领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素质教育实效。
2.对照标准,做好自评。组织好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自评工作,既是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工作安排的主要内容,也是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的各项指标逐项分析得失,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明确任务,限时完成,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五、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施细则》第九条,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有关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行政确认的重要前置条件。我区将依据“省、市素质教育示范校”评选活动要求,做好相应的组织推荐工作。
附件:
1. 2013-2015年度天宁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计划表
2.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小学)
3.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初中)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2013-2015年度天宁区中小学素质教育
督导考核工作计划表
2013年上半年度
市八中、雕庄中心小学、朝阳桥小学、光华学校
2013年下半年度
雕庄中学、解放路小学教育集团、浦前中心小学、
延陵小学
2014年上半年度
局前街小学教育集团、博爱教育集团、青龙实验小学、
兰陵小学
2014年下半年度
青龙中学、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丽华二小
2015年上半年度
清凉小学、虹景小学、丽华三小
2015年下半年度
北环路小学、朝阳二小、红梅新村小学、北郊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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