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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2012年天宁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2012年天宁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及
小学毕业工作的意见
根据常教发 [2012]6号文件《关于2012年常州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12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及小学毕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
(一)凡在常州市区有正式户口,年满六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均应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二)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儿童入学,家长携报名儿童,凭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三)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暂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本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在我区居住不少于一年的暂住证;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下简称“四项材料”),向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就读。对于要求在本区就读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有关规定且学校有学额吸纳的情况下,公办学校不得推诿拒收。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进入本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本学区学生同等待遇。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
若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暂住地附近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受入学申请,请家长于7月1日至2日带齐四项材料,到区教育文体局在丽华新村第三小学(地址:丽华三村南首)设立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点登记,根据实际居住地,以“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文体局统筹解决。
(四)各小学于2012年6月15日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公布经区教育文体局审批同意的施教区范围,并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为全市统一报名时间。各小学于7月2日下午五点前将《一年级招生快速报表》电子稿发送至局教育科邮箱(tjujy@czedu.gov.cn),7月5日将《一年级招生快速报表》文本稿交局教育科。7月6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区光华学校负责市区(除武进区外)适龄智障儿童招生,对经市级指定医疗机构确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智障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并为其提供帮助。对随班就读难以适应的智障儿童,进入特殊学校就读;市聋哑学校负责全市(除武进区外)适龄听障儿童的招生。
(六)红梅中心小学、常靖理想学校、向阳学校从2012年秋学期起一年级停止招生。
(七)各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各小学要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及《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地做好招生工作。同时,要切实保障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并对其予以更多关爱。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协调解决。
(九)在确保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小学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按标准班额设置。
(十)7月1日至8月31日,区教育文体局在延陵小学(地址:桃园路13号)设立新生招生咨询点,负责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二、201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
(一)凡具有天宁区正式户口或在本区有稳定住所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方可入园。
(二)具有天宁区正式户口的幼儿入园,凭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婴幼儿出生证、接种证和体检卡(由天宁区妇幼保健所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
(三)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由其父母带齐四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
任何幼儿园一律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亲子教育挂钩。
(四)幼儿园在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办理报名手续。
三、关于部分小学施教区的调整
为进一步服务群众,方便学生,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现对区域范围内的部分小学施教区调整如下:
原红梅中心小学施教区以沪宁铁路为界,沪宁铁路以南划归解小教育集团香梅小学,沪宁铁路以北划归红梅实验小学;
沪宁铁路以南的景福苑原红梅实验小学施教区,现调整为解小教育集团香梅小学施教区;
关河以东,延陵路以北原延陵小学施教区,现调整为解小教育集团香梅小学学区;
关河以西,延陵路以北原延陵小学施教区,现调整为解放路小学施教区。
本次涉及的施教区调整均自2012年秋季招生年级起执行。
四、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小学毕业考核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提高我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小学毕业考核要坚持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正确导向,努力体现“以学生为本”的课程理念,促进学校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教师积极探索新课程背景下的有效教学模式,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充分体现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要高度重视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实施和管理,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教育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
(1)毕业生学业水平考核,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组织(民办外来工子弟小学由结对公办小学负责管理和实施)。区教育文体局加强指导与督查,严把质量关。
(2)区教研室全面指导各学校做好小学毕业考核工作,并汇总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情况和质量分析,全面了解全区小学毕业考核情况。
(3)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时间为6月16日,英语口语测试由各小学于6月9日(星期六)一天内安排举行。学业水平考核当天因病或重大事故缺考者、学业水平考核成绩不达标者,由各小学于6月22日组织补考。
(4)学业水平考核成绩采用等级制,分A、B、C、D四个等级。
(二)小学毕业
凡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和学业水平(语、数、外)考核达标,体育及格,准予毕业,并报经区教育文体局核准后发给小学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核有不达标者,经补考后仍有一门不达标者或体育不及格者(因病、残免修体育的除外,但应在登记表注明)不予毕业,由小学报经区教育文体局核准后发给小学修业证书。
(三)升学登记
1.凡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12年常州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或《2012年常州市民办民工子弟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
2.在我区借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核,领取毕业文凭。对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借读生,借读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经上级行政部门审批,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其监护人。
3.各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要指导家长正确填写《学生登记表》有关信息,并将信息输入小升初软件。各小学要将毕业生花名册(小升初软件自动生成,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报市局)打印好后,请家长核对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教育文体局,汇总后按规定日期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4.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实行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各小学对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家庭住址和户籍所在地应逐个核对,确保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
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区教育文体局举报电话:86909297,电子信箱:1572256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