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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天宁职校,教研室,文化馆,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全国“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常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发〔2011〕34号)、常州市综治委《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集中检查整治的通知》市综治委学校治理组〔2012〕3号,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教安〔2012〕1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天安〔2012〕10号)要求,区教育文体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为抓手,以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为手段,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秩序,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整体水平。
二、行动范围 在局属学校全面开展以“打非治违”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重点是《关于印发2012年天宁区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天教〔2012〕18号)、《关于印发天宁区“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天教〔2012〕32号)所确定的校园技防设施、校舍及设施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学生接送车辆、消防设施安全、校园周边安全六个专项行动。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文体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计财科。
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好本校(园)内安全专项行动的方案并认真予以落实。
四、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阶段(5月份)
各学校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局计财科。
2.全面实施阶段(6月-10月)
各单位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大检查、整治、督查力度,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彻底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
3.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
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内容
1.学校及周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情况;各学校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情况。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安〔2008〕18号)的精神,按照《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意见》(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07〕2号)文件要求落实任务,分解责任,全面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情况;各单位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考评、达标工作情况。
3.校园消防安全状况。
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法律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消防宣传和消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是否到位。
4.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
前阶段学生接送车专项治理成果巩固和长效管理情况。学校周边是否仍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是否超载运送、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格资质。
5.学校设施、场所安全状况。
学校的燃气、电气、体育器材、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物质运输、保管、使用等各环节是否符合规定;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聚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校舍及其他构筑物安全状况。
学校校舍等建筑物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围墙、宣传栏、报刊栏等其他附属构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校园安全管理状况。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保卫机构是否落实,专职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到位;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措施是否安装到位;校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内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包括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工作预案、应急演练等)是否健全;在校园内是否认真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
8.校园周边安全状况。
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饮食摊点、娱乐场所等;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引发涉校涉生暴力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贩卖管制刀具问题。
9.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中小学是否落实聘用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问题少年”、“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是否到位;学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10.食品卫生安全状况。
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1.师生信息保密安全状况。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情况,防止隐私泄露和信息诈骗,确保师生、家长生命财产安全情况。
六、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在全系统内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落实好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好学校在隐患排查中的主导作用,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和上报工作;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开展重点时段、热点问题等的专项检查,改进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等措施深挖非法违法行为;三是通过开展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推进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等活动来查找校园安全隐患。
2.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
一是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学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局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二是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苏安办〔2011〕25号)、《常州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法》(常安〔2008〕15号)等文件的规定,实施区、部门两级挂牌督办,根据隐患的性质由相关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督促学校进行整改。
3.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大督查行动
区教育文体局将采取跟踪督查、阶段督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要加强跟踪、畅通信息。各学校定期向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局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和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突出问题;各学校要注意发现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
要搞好宣传动员。各学校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六进”等活动,利用电视、报纸、校园网等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培训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和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支持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校园安全工作长治久安机制。
各学校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上报书面总结。
联系人:戚志宏,联系电话:86909619,邮箱:qzh777777@163.com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