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各企业党委: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先进形象,激励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根据天宁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在今年“七一”前夕,全区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为做好受表彰对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的推荐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要求。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五带头”要求。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是:在加强党组织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做到理想信念好、思想作风好、岗位业绩好、服务群众好、履行义务好等“五个好”要求。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二、表彰对象的分配名额和推荐范围
天宁区经信系统推荐表彰名额: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含市级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含市级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含市级推荐1名),具体的名额分配见附件。已推荐作为今年省、市委表彰的对象,一般不再作为区委表彰的对象进行推荐。
三、表彰对象的产生办法
1、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推荐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考虑结构、分布等情况,提出初步名单,并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意见,尤其是纪检机关和执法部门意见。窗口服务单位的推荐对象,要注意听取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意见。
2、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表中“主要事迹”不得为空)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3、各类表格请从天宁党建网站公告栏下载并填写,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各类对象的推荐和审批表及事迹材料盖章后一式5份、推荐名册和排序表盖章后一式1份。各单位请于5月7日前完成市级表彰对象的推荐申报,5月17日前完成区级表彰对象的推荐申报,各类表格的电子版同时上报到天宁区经信局办公室。
附件:“七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七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推 荐 单 位
表彰分配名额
先进基层
党组织
优秀党务
工作者
优秀共产
党员
合计
天宁区经信局
1
华利达服装集团
1(市)
四药制药公司
常州食品公司
常州燃料公司
兰陵制药公司
三毛纺织集团
交运集团公司
大诚纺织集团
总 计
4
9